滨州学院关于团内评选表彰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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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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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共青团员、团干部的学习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促进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深入开展,校团委决定,每学年度对共青团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活跃我校基层团的工作是开展团内评选、表彰的根本出发点。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强化共青团工作的教育功能,增强基层团支部工作的活力,强化团员意识和团干部岗位成才、岗位做贡献的意识。
二、表彰范围及比例
1、红旗团总支,按团总支总数的30%左右评定;
2、红旗团支部,按团支部总数的15%左右评定;
3、优秀团干部(包括团支部委员及其以上的专、兼职干部),按团干部总数的15%左右评定;
4、优秀团员,按团员总数的10%左右评定,红旗团支部的优秀团员名额可以适当放宽。
三、评选条件
(一)红旗团总支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总支一班人团结一致,能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团委部署的各项任务;
2.深入实际了解反映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工作成绩突出;
3.团的组织生活正常,各项制度健全,基层团支部工作活跃,一类团支部比率高。
(二)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班子健全,支部一班人团结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党团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
2.熟悉本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特点,善于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富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3.教育组织团员青年热爱专业、热爱学习,发挥模范作用,成绩突出;
4.团的组织生活正常,各项制度健全,团支部工作达到一类团支部标准。
(三)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自觉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刻苦学习政治、文化和专业知识,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
2.工作勤奋,作风踏实,勇于钻研,分管工作成绩突出;
3.品德高尚,做团员青年的良师益友,在团员青年中享有较高威信;
4.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
5.所在团组织团的组织生活正常,各项制度健全,团支部工作突出。
(四)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和一切腐朽思想的侵蚀;
2.热爱专业,学习刻苦,工作努力,成绩优异;
3.遵守纪律,诚实谦虚,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公道正派;
4.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执行团的决议,圆满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和其它社会生活中,较好地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四、评选表彰
(一)红旗团总支的评选由各团总支申报,校团委组织审核、审批。
(二)红旗团支部的评选由各团支部申报,系党、团总支审核,校团委审批。
(三)优秀团干部的评选由所在支部团员评议,团支部申报,(团总支委员以上的团干部由团总支申报)系党、团总支审核,校团委审批。
(四)优秀团员的评选由所在支部团员民主评议,团支部申报,系党、团总支审核,校团委审批。
(五)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均填写登记表,审批后分别存档。
(六)评选审批工作结束后,校团委召开表彰大会,向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颁发证书及奖品。
五、几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团内评选表彰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这是强化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活跃基层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措施,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并将工作列入工作计划。要抓住评选表彰这个有利时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活动。要将评选表彰工作与进一步完善落实《团支部工作手册》制度,促进团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起来;要将评选表彰工作与加强团支部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团员意识,特别是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志成才,为祖国无私奉献的意识结合起来,形成一个上下齐动员,人人争上游,比学习、比奉献的新局面。
(二)要精心组织,保证质量。评选表彰活动既是对各级团组织全面工作的一个检阅,又是推动各级团组织工作上水平、上质量的重要契机,要将政治思想过硬、工作成绩突出的标兵立起来,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评选表彰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一定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切实保证评选质量。
(三)要做好材料审核和报批工作。各级团组织要按校团委统一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做好材料的填写、整理和审查核实工作,做到严格、细致、及时,校团委根据各单位的上报材料进行审定。
六、本实施意见由校团委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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