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课程联盟在线教学优秀案例和优秀共享课程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强强
发布时间:2022-05-17
浏览次数:301

近期收到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关于开展在线教学优秀案例和优秀共享课程评选活动的通知》(鲁课联盟〔20224号),根据通知相关要求现开展我校推荐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案例要求

1.在线教学优秀案例(课程教学类)

教师依托各类在线课程教学平台、校内网络空间,选用或自建各类课程资源,创新课程讲授、课业辅导、考核评价,组织开展在线教学的优秀案例。包括线上线下混合式案例(以下简称“混合式”)和在线开放课程教学案例(以下简称“在线类”)。

1)课程教学案例应是为本科生开设、且后续学校教学计划中仍将稳定开设的学分课程,案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合计不超过3人。案例名称尽量反映本案例内容特色、在线教学特点,避免仅以课程名称代替;

2)混合式案例要基于慕课或相关在线课程,具有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设计,案例中线上自主学习时间不少于20%。在线类案例需附课程链接,体现课程负责人在推进共享、服务或辅助选课高校课程使用等方面所做的工作。

3)案例在教学资源建设、教学内容重构、教学形态变革、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法创优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在教育教学改革应用中产生积极成效,形成有益经验。

2.优秀共享课程

开展线上教学、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专业课程,课程资源完善,课程推广应用效果好。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合计不超过5人,公选课、通识课选课人数累计1000人以上,专业课选课人数累计500人以上。

请各二级学院合理确定两类申报案例,对申报案例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查,以确保案例中不存在抄袭、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行为。

(二)推荐限额

课程教学类案例和优秀共享课程推荐限额合并计算,各二级学院申报推荐总数不超过3项;经学校评审,我校共推选8项至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

(三)相关说明

1.授课教师。每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限申报一项教学案例、一门共享课程,优秀案例和共享课程可以兼报;

2.依托平台。优秀案例或共享课程不限使用平台,应为最近23个学期的运行数据和典型做法;

3.表彰奖励。对于获评案例,省联盟将发放证书,在省联盟平台、联盟会议及其他联盟相关活动中进行展示宣传,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4.对于服务中西部高校教学与人才培养取得积极进展的案例或课程将优先评选。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62前将《山东高等学校课程联盟在线教学优秀案例和优秀共享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在线教学优秀案例申报表(课程教学类)》(附件2)、 《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优秀共享课程申报表(附件3)》签字盖章版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邮箱:bzjwcjyk@163.com

附件:

1.山东高等学校课程联盟在线教学优秀案例和优秀共享课程推荐汇总表

2.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在线教学优秀案例申报表(课程教学类)

3.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优秀共享课程申报表

联系人:教学研究科, 王守龙、段宇祥, 319012588125),办公北320



一、关于做好省课程联盟在线教学优秀案例和优秀共享课程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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