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州学院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滨院政〔2012〕325号),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第二批博士学位人员及具有硕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员科研启动费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名单
见附件4(如有遗漏或者异议,请联系人才办)
二、启动费资助额度
按与学校签订的协议规定额度执行。
三、科研启动费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到人才办确认科研启动费数额。
2.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作为负责人组织课题组(课题组成员至少有2名学生,务必标注学号),并填写《滨州学院项目申请书》、《滨州学院项目合同书》(见附件1、2、3),需经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申请书与合同书各一式3份报送科研处。A3纸打印,中缝装订。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319@163.com
3.科研处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学校批准立项。
4.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5.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年申报国家级项目。
四、申报截止日期:
2021年12月1日。
五、联系人:
卞丽(科技科) 办公北楼401房间 电话:3190133(88133)
张连举(人文科) 办公北楼414房间 电话:3080118(8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