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强强
发布时间:2022-10-18
浏览次数:229

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滨州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滨院政〔202167号,见附件1)及学校航空内涵建设、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数量

计划认定5个左右校级校企合作教学团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基本条件

1)团队及组成。申报团队应是在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的具有良好团队精神和梯队结构的教师队伍的有机组合体。以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教学改革等项目的建设工作为载体,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梯队、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等方面成效显著;团队成员原则上至少有1名正高职称或2

以上副高职称人员,团队规模适度,一般应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有1

35岁以下我校青年骨干教师,且有30%50%的团队成员为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高水平兼职教师(师范类专业有关团队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求,吸纳中小学、幼儿园等高水平兼职教师);原则上,同一人最多参加2个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如多于2个,需做出本团队若被认定为校级优秀团队则退出原先某个教学团队的承诺,详见附件2);团队成员应遵纪守法,遵守我校教师(外聘教师)道德规范。

2)带头人。原则上应为我校本学科(专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在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力,长期致力于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坚持在我校教学一线为本科学生讲授课程。能在教学团队中发挥领导和带头作用。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教学效果良好,承担过校级及以上教学项目。原则上,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具有明确的教学改革思路与建设目标,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本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注重课程思政。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践(实验)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受益面广;充分发挥兼职教师在行业企业一线实践优势,在实践环节指导、实践性强的课程教学、三创教育等方面表现突出。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有效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团队的整体教学效果好,近三年无教学事故发生,兼职教师近三年无责任事故发生。

4)教学研究。校企共同开展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活动,重视学习和研究国内外教学改革与建设的趋势和经验,积极推进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考核评价方式等方面的改革,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并取得显著成效。团队成员应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学项目,或者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学项目,或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励,或者指导学生在学校确定的重点学科竞赛中取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所授课程选用国家、省规划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或我校立项建设教材。

2.申报团队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必须有一定的建设基础,具体要求如下:

1)全面完成学校和二级学院要求的各项教学工作和教学研究与改革等任务;团队成员(含带头人,下同)作为课程负责人的,至少有1门主要课程为校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

2)近5年,主持1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或校企共建专业实验室1个,或校企合作主持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有资项目1项,或校企合作建设校级以上产业学院1个。

3)近5年,团队成员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人均0.5篇以上,或校企合作正式出版专业教材1部以上。

4)近5年,团队成员作为首位在校级及以上各类教学评奖中至少获得5项奖励,且至少有以下1项: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材奖;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省级教师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校级教师教学比赛一等奖;指导学生参加学校确定的重点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校级优秀教学奖。兼职教师在其专业工作领域获得的,对高校教学工作有直接促进作用的市厅级及以上奖励,也可计入以上规定的5项奖励。

(三)申报程序

1.校级校企合作教学团队的申报采取团队申请、二级学院推荐的方式。20221031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请团队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报教务处。

2.11817:00前,申报团队将《滨州学院校级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滨州学院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见附件34,各1份)及团队成员的教研与科研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支撑材料(二级学院初审并加盖公章)1套报教务处教学督导科,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3.教务处对申报相关材料进行整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学校组成评审专家组,依据认定标准、认定数量和参评团队所报材料进行认定评审,认定结果报送学校研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

(四)申报注意事项

1.鼓励以课程、课程群为载体申报教学团队。

2.各二级学院限推荐申报教学团队1个。

3.已经确定为校级、省级教学(教师)团队的不再申报。

(五)其他

1.各二级学院应尽快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全体教师,并认真研究通知精神及文件《滨州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以推荐校级校企合作教学团队为契机,促进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2.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党委、行政联合授予“滨州学院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荣誉称号,分别在教务处和人事处备案;同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团队的后续建设,建设期三年。

3.实行团队带头人责任制。团队带头人是整个教学团队建设和发展的责任人,对整个团队建设负总责。团队带头人填写《滨州学院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与学校签订专项协议,保证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教学团队建设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监督、管理,教务处负责督查、考核。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的建设、管理、考核等工作依据《滨州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滨院政〔202167号)相关规定组织开展。

4.各团队建设单位每年都要对建设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教务处、人事处。团队应在建设一年半后向学校提交中期报告,学校对其进行中期检查;建设期满,团队需提交总结报告,学校将对团队的各项成果进行评估。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山东航空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0 电话:0543-31900
山东航空学院公众号
信息工程学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