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和
高质量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转发教务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师投身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系统总结近年来学校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优秀经验成果,充分发挥教学成果奖在教育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提高进一步推动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并为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培育与建设工作,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和高质量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的相关规定,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成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教学成果主要包括落实立德树人、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动教育教学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和评价,促进现代教育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强教育数字化建设、实验实训平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产教融合、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
结合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实际,立足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先行区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落实两个“先行先试”、“三个有组织”,本次评选的校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一流教材”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四新”专业建设、“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创新创业教育、教育教学数字化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1)校级教学成果奖
1.教学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
2.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成果主要完成人中的第一完成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成果主要完成人为高校教师或教学管理工作者的,一般要有连续2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的经历。
4.成果校内首创或有显著成效,在全校产生一定影响。对于已获得过历次各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或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得重复申报。
5.成果必须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理念、方法先进,能够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提出方案及有效的解决方法,有实施成效的数据支撑,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6.申报的教学成果原则上须有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支撑,且已经过有效地教学实践检验。
7.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凸显资源整合优势,挖掘特色亮点成果;鼓励联合校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申报,但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山东航空学院。
(2)高质量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1.有基础。申报项目原则上应有省级以上教改项目为支撑,并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本年度获奖校级教学成果符合申报条件的直接参加遴选),能够根据高等教育改革新形势、学校教学改革新要求创新提升、融通凝练,在教学改革方向及设计、论证和实施等方面具有理论引领性与实践创新性。
2.有成效。具有比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围绕教学中的问题作了较长时间的改革实践,至少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改革方案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效果显著,支撑材料丰富。
3.有特色。在教学管理方法和手段更新、人才培养目标实现和质量提升等方面特色明显、优势突出、影响广泛。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单位(我校应为第一完成单位)联合申报。
4.有队伍。第一完成人应具备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其他成员应直接参加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内部分工明确,研究方向稳定,形成整体合力。
(三)奖项设置
通过专家评审,设置以下奖项:
1.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具体评选数量根据申报成果质量确定。
2.高质量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原先获奖成果、本年度新获奖成果中遴选能够冲击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15项左右,下一步根据省教育厅申报限额、申报指南等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四)申报要求
1.做好顶层设计。教学成果涉及人才培养的全方面和全过程要注重顶层设计,把握好理论、实践和效果几个方面,从成果名称、成果简介、解决什么教学问题、如何解决,成果的创新点,推广应用效果等方面,构建一个完整、有效、富有特色的闭合系统,充分体现成果的延和内涵。成果要挖掘出我校在教学改革方面好的经验与做法,要与近年来的高等教育改革趋势要求充分结合,要与我校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专业特色结合。
2.突出特色。申报项目必须体现科学先进的教育思想,反映教育教学规律,符合高等教育发展、改革方向,在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转变、数字化教育教学、质量文件建设、拔尖人才培养、课程思政建设、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改革、教材建设等方面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对于构建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教学体系,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推进教学建设产生明显效果,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和推广价值。
3.对标明确。申报成果要多做横向对比,要对国内高校的同类成果展开调研,分析自身成果相比其他国家级、省级成果的优势和创新性,并对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展望。
(五)评选程序
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审核条件——学校评选“2024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原先获奖、本年度新获奖教学成果中遴选“高质量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六)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各单位统一提交推荐的《山东航空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成果研究报告(不超过 5000 字)、论文、奖励、报道等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合装成册并列出材料目录,A4 纸双面打印)。
2.申报汇总表。《山东航空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一式一份。
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集中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办公北楼320室),电子版发教研科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