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混合式教学课程的通知
转发教务处通知:
为持续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充分利用在线课程资源进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教学质量提升,根据《山东航空学院混合式教学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关于申报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混合式教学课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在线资源要求
(1)自主建设在线课程。申报课程应在我校课程中心、超星泛雅、智慧树平台、好大学在线平台、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等课程平台建有优质在线教学资源。
(2)引用校外在线课程。选用开放课程平台优质在线课程资源(优先选用已获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一流在线课程)进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引入课程采用校内SPOC形式开展。
2. 申报范围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主讲教师均可申报,原则上,我校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以及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都需采用混合式教学;鼓励并支持其他课程实施混合式教学改革。
3. 班级要求
(1)为保证教学质量及教学效果,首次申报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同一门课程限申请一个教学班试点进行混合式教学改革。
(2)开展混合式教学课程的班级,线下学时应安排在智慧教室进行,班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
4. 教学要求
混合式教学要基于慕课MOOC、私播课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恰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我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采用“线上”和“线下”两种途径开展的教学,具体要求参照《山东航空学院混合式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二)提交材料
1. 混合式教学实施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申报课程教师填写《山东航空学院混合式教学课程教学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后简称“申报表”),同一课程不同教师、班级分别提交《申报表》。
2. 混合式教学实施后。混合式教学课程要形成内容详尽的混合式教学改革实践报告,包括课程基本情况、课程与教学改革理念及总体设计思路、课程与教学改革创新实践、课程与教学改革创新效果、课程与教学改革创新成果、推广价值及反思等方面。本学期已实施混合式教学课程教师2024年12月13日前将“混合式教学改革实践报告”(模板见附件3)发送教研科邮箱。
(三)申报安排
1. 12月3日-12月12日,课程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拟采用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填写《申报表》。
2. 12月13,二级学院审核、汇总,填写《2024-2025-2混合式教学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2,后简称“汇总表”)。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混合式教学课程申报材料”命名后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邮箱。
3. 12月14,教务处汇总整理二级学院推荐情况。
4. 12月20日前,学校根据课程资源等条件确定实施混合式教学的课程。
(四)其他
1. 混合式教学课程,教学形式应该线上自学、课堂讲授、互动讨论等相结合,合理设置线上、线下学时比例以及考核方式。线上学习学时不能超过总学时的50%不得少于20%,混合式教学课程的线下见面课学时不得少于该课程总学时的50%;加强过程性考核,合理设置考核环节并保证考核效果,过程性考核比例根据课程具体情况确定,鼓励增大过程性考核比例,原则上期末考试成绩权重不超过50%。
2. 在线课程“课程团队”人员应辅助主讲教师及时完成线上教学辅导、作业批改和在线答疑等工作。
3. 实施混合式教学课程的教学工作量参照学校教学工作量量化核算办法核算。